2013年10月20日 星期日

對我來說,倫理學是什麼。





這說不定是本Blog最重要的一篇文章,但我想也將會是點閱率最低的一篇,因為這篇沒有時事,沒有笑點,也太過專業。對專業文沒興趣的可以跳過,但如果想知道我的倫理學基本立場是什麼,可以看看這篇文章。


差異


我有次去應徵某個學校的教職,過了第一關,並獲邀在第二輪進行公開學術演講。我選擇針對「為什麼職棒球放水案層出不窮」這個主題進行發表,內容主要是我之前五六年田野調查與分析所得。發表完後,第一位提問者的問題,至今我仍玩味再三:

「周老師你講的很有道理,我也很有興趣,但是好像不太像我們過去認知的倫理學?」

沒錯呢。因為我講的主題是描述倫理學,這是哲學系不太會教,但是社會大眾會追問的一種倫理學。


倫理學分科


倫理學問題可以粗分為以下幾種:
A1:「什麼是?」
A2:「為什麼這樣做是錯的?」
A3:「為什麼馬英九這樣做是錯的?」
A4:「為什麼多數人覺得馬英九這樣做是錯的?」

對多數人來說,這些問題就像鬼打牆般沒有區別,但在倫理學研究者看來,這些問題各有其所屬的倫理學分科。

A1為後設倫理學:「什麼是?」
A2為規範倫理學:「為什麼這樣做是錯的?」
A3為應用倫理學:「為什麼馬英九這樣做是錯的?」
A4為描述倫理學:「為什麼多數人覺得馬英九這樣做是錯的?」

我自己教倫理學,我會比較不同倫理學老師的課綱(雖然那多數是寫好玩的,實際不那樣上),正統一點的學院派,會從A1教到A4。但我認為對一般人來說,常見的倫理思考,是從A4發展到A1


一般人有興趣


這種方向的矛盾造成一種興趣的衝突:台灣倫理學家喜好由A1著手展開討論(先確定你口中的「對」、「錯」是什麼意思),最多只能退讓到由A2開始(先確定你的道德原則是什麼),但一般人喜歡提出A3A4問題,想知道「關於社會現況」的答案。

在這個blog,一般的規範倫理學或應用倫理學文章(A2A3類)通常有1500~5000點閱,多歸多,但與探討A4的「為何多數人覺得馬英九做錯了」的11萬點擊來說,有非常明顯的落差。

多數倫理學家不太注重量化問題,因為根本就不懂。我受過一點粗淺的量化訓練(但至今仍需拿統計學課本對著看),對數字有點興趣。看到這種點閱數上的差異,我想到的就是上面那組興趣的矛盾。一般人有興趣的,多數台灣倫理學家沒啥興趣。反之亦然。


描述倫理學存在嗎?


我的主軸就是描述倫理學。我幾年之前做了五六年的職棒放水研究,這是描述倫理學。我接過唯一的國科會案子是探討品德教育的,也有一部份是描述倫理學。我在這邊有許多規範與應用倫理學的文章,其實論述都有社群主義的背景,那也無可避免會牽絲到描述倫理學。所以我看我自己,就是一個搞描述倫理學的人。

但描述倫理學到底是什麼呢?

林火旺寫的《倫理學》是我教「倫理學」科目的課本之一,這本書寫的很好,但我對其中一段文字有點意見:

「此外還有所謂的描述性道德學,但是描述性道德學和我們所要探討的主題雖然相關,但是它不屬於哲學研究的層次,因為它是研究不同社會的道德主張和實踐,從而發現有關人類行為、態度的重要事實,這是屬於人類學家、社會學家或社會史研究者的研究課題,它所處理的問題是:某一個社會或文化實際上在實行何種道德規範或具有何種道德實踐?這類探討傾向對於道德實踐的事實描述,和哲學研究的方向不同,所以不在倫理學所要討論的問題之列,但是其研究成果中有些設及人性論的問題,可能對道德問題的澄清有所助益,因此並不是和倫理學完全不相關。」(林火旺:200318

我對這一段話有意見的地方是:
1.     直接就將這個領域定名為「描述性道德學」(descriptive morals),但這個詞並不是什麼通用語彙,真正在學術上較通用可見的,是「描述倫理學」(descriptive ethics)。選用這種詞彙來翻譯,似乎是要突顯這個分科與其他倫理學分科有本質上的差異,不能放在一起看,也「不是倫理學」。但國際學界一般仍把描述倫理學視為倫理學,只是哲學系不見得會教。相關資訊可以google
2.     這段文字的說法一方面認為描述倫理學「不在倫理學所要討論的問題之列」,又承認描述倫理學的結論可能會影響(他用的詞是「澄清」)規範倫理學的研究,這有點矛盾。如果可能產生影響,當然要討論了,怎麼不討論。討論者也需要對之有點基本概念,不然人家的研究結果你怎麼看得懂?

或許是受到火旺伯此書的影響,許多台灣研究者就這樣一腳將描述倫理學踢出倫理學家族。或許分析哲學(清大、中正等校)之所以這樣做,有另外的理由,但我對他們的理論發展脈絡不熟。

就一本哲學系的教科書或課程安排來說少談或排除描述倫理學還算合理,因為哲學系不教描述倫理學所必須的田調或量化研究方法。但也應該提醒,如果想從哲學系跨出,搞跨領域倫理學,那麼描述倫理學會將是非常重要的知識基礎。


個人主張


我不知道火旺老師這段談話是否有其他出處,或純粹是他個人的看法,但我可以透過這種看倫理學的角度,來說明我的個人主張:

傳統規範倫理學或後設倫理學研究者,也就是傳統的倫理學家,多半都相信人有共同理性,而哲學家或倫理學家又是「擁有共通理性者」中大腦最清楚的,因此他們可以想出一套最佳的倫理定義或道德規範,讓大家學習、施行。但這些被發明出來的道德規範放在實際社會應用(應用倫理學)時,或與社會整體道德觀點(描述倫理學)互動時,常會發生問題,甚至嚴重拋錨。為什麼?

我認為這代表其中存在某種方法或預設上的錯誤。所謂「最高」、「最正確」的道德觀點(如果真有這東西存在的話),就廣義的文化演化理論,不太可能是由少數智者一次發展出來,應是以集體智慧的方式,透過時代與環境的粹練,經過多數人實踐經驗的補強之後,所慢慢形成的某種複雜道德觀。越來越多的研究證明,社會所認定的古代智者或聖人,其倫理成果有諸多成份是來自其之前與同時代者的集體智慧,而非個人創見。

要找出社群的智慧結晶(道德觀),必須觀察社會,瞭解人群才有辦法。所以描述倫理學的成果不只可以「澄清」規範倫理學的結論,而是反過來,規範倫理學的分析,必須從描述倫理學停下來的地方「出發」才有意義。

倫理學家的工作不應是「發明」,而是「發現」。在目標群體中探索他們的道德成就,然後思考這些道德成就中所蘊藏的倫理架構,進而探討這種架構是否能夠幫助其他的社群。


道德演化


道德觀的發展應類似於生物的演化:人類文明開始時,因為倫理需求不顯著,各部族、社群的道德觀都沒那麼複雜,但隨著人文自然環境背景的改變,各社群都發展出能適應一時一地一群的道德觀,並透過戰爭、貿易、遷徙來交換、溝通一些具有競爭優勢的「道德基因」(一些道德要素,有些學者會用瀰因meme稱之)。在全球化的現代,這種交流的速度越來越快,我們當代人的責任,則是要思考從世上各類有特色的道德觀點中,是否存在可讓自身社群參照,並讓自身社群朝集體卓越再往前多走一步的「道德基因」。

對於現在,我認為「道德」是持續發展的,不會停頓,因此現實世界中不存在最理想、最美好的道德觀,只存在某種的道德觀;而「你」是誰,在哪裡,會影響這個「相對較能幫助你追求卓越」的道德觀之答案。

對於將來,我認為各社群間有必要進行道德對話,瞭解他人道德觀中是否有可供自身參考的部份。如果不改善自身的道德基因,很可能會因為世界局勢與人類文明的高速發展(環境改變),而在道德觀的生存競爭中敗下陣來。擁有最適道德觀的社群將較容易追求卓越,探索幸福,因此通常在存續與擴張上會較有優勢。

對於過去,我認為歷代的各種道德觀點,都值得進行反省式的再思考,以探討其中是否存藏某些已被遺忘或忽略的道德基因。或許可透過這種道德考古的過程,發現某些過往的道德基因能協助解決當前或將來的特殊倫理問題。


方法


若依這種態度研究,必須具備超出哲學系訓練的多種研究方法,比如說田野調查、量化研究等等。是以我認為,「真正能改善社會倫理問題的倫理學家」,也就是社會所期盼的「那種倫理學家」,至少要具備這些研究方法的基本知識:你不需要學到「能用這些方法進行研究」,但至少要能看得懂「使用這些方法研究的人」到底在講什麼。這樣你才能運用他人的描述倫理學研究成果,如心理學(這是火旺伯可能無意間漏掉,卻是當前最重要的描述倫理學方法之一)。

最近在勢頭上的倫理學家,懂得更多。桑德爾(M. Sandel)謙稱不懂經濟學,看他與某些經濟學家的爭辯過程,或許他對「不懂」的定義和一般人不太相同。倫理學家應該要能說明當前議題,特別是有關數字的量化議題,然後將之拉回進哲學的層次進行探究。

但這不代表描述倫理學的時代來臨,規範倫理學和後設倫理學就此退位。我認為這兩種學門的知識基礎,對任何種類的倫理學研究者來說「都是必要的」。就算不能認同其中的某些古早觀點,至少也要弄清楚他們是如何走向失敗。


經驗


好像太專業了?先煞個車,從頭來過。

十來年前,我突然想到一個問題:「為什麼職棒放水層出不窮?」

我一開始也坐在書齋中,設想可能的答案。答案很快就出來了:因為職棒球員的道德觀念是錯的。只要好好教他們正確的倫理學觀點,他們就不會再放水了。你是不是也這樣認為?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職棒球員的道德觀真的「是錯的」嗎?

接下來五年的時間,我跟在一支職棒隊旁。看比賽,做問卷,做民族誌。展開行動一兩年後,我火速發表初期的、不太具體的結論,指出問題應該是他們的中樞德行與社會產生偏離,所以會越來越封閉,產生與主流社會不同的價值觀。

又隔了幾年,五年的田野結束,我認為差不多得到具體結論了。在接受一些批判後,我修改初期的看法,提出了第二期的結論。到了這一階段,我認為生病的不只是球員的社群,而是整個台灣社會的價值觀。我們缺乏棒球文化與相應的價值系統,因此只要外在催化條件與環境一成熟,就可能發生放水案。

今年暑假,我在寫棒球倫理學課本時,因為我同時也在讀伊斯蘭文本,意外激發出新的解釋與想法。這新的想法還沒有真正發表過,恕我於此不詳表,但可於此簡述的是,我把前二期的想法用之前沒想過的方式整合起來了,產生了第三期的觀點。這三期的結論差異,有用新資料反駁舊自己的部份,也有三期都相同的部份。但「第三期」不見得是終點,描述倫理學永遠可能有新發現。

三期共通的部份嘛,我在早期的問卷和田野中就已經確認,職棒球員並不是因為「缺乏」道德養成或道德「判斷」錯誤才會放水的,他們的道德反應和知識程度,與一般人沒有明顯差異。他們是活在一個充滿危機的道德體系內,努力想做好人,但這個道德體系本身的缺陷有可能把他們往下拉。

我透過問卷和田野得知這個結果,在學術上,不是「我想不是這樣」、「我才不相信」這種話可以推倒。你要推倒我的看法,要拿對應的研究出來才行。


落差


但很多專業的倫理學研究者沒有這方面的能力,只能在書齋中進行文獻分析式研究。如果他們不對我的描述倫理研究有所指教的話,通常我也不會主動踢館,去推廣、宣傳描述倫理學。但他們若硬要跨過來,卻又沒有相關方法、能力,我的態度就會比較謹慎和苛刻一點。

要和我打筆仗,你得有相當的功力才行。如果只讀過幾本描述倫理學書籍,只修過兩三門方法課,寫過一兩篇論文,那要和我討論描述倫理學問題,就得小心一點。

相對來說,許多做描述倫理的社會學家、人類學家與心理學家,通常也沒有規範及後設倫理知識,他們因此不太會對此二領域議題提出看法(但我確實有碰過,引起小研究室內的一陣激辯XD)。但我不同。我不討論某種倫理學,不代表我不懂,只是我不喜歡討論而已。

如果你要假設我不懂後設或規範倫理,隨便拿本課本,或是只憑幾年前修課的回憶,就想來挑戰我的說法,那是不太可能成功的。我每年的倫理學課程都會教完兩個循環,持續開課的這四年多來,已經至少走完八個循環,將來的一學年我會再加開一門,也就會有四個循環。這代表我會不斷的把基本倫理學理論反覆的重看、重講,我雖然對記誦沒有自信,但把握個七八成應該沒有問題。

所以對於規範和後設倫理學,也不要輕易來戰我。有時候一些踢館的留言,我一看就知道大概是來自哪本課本第幾章,如果是專業研究者,這種挑釁實在是免了。我心情好會和你打空拳出空招,心情不好,說不定會明擺著讓你難看。

知道這個Blog為什麼叫「人渣文本」嗎?
為什麼不是叫「我愛倫理學」、「倫理學小空間」、「推廣倫理學小站」、「倫理學也可以很簡單」、「道德草屋」、「深夜的倫理食堂」?

多想三秒鐘人生可以少一件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