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4日 星期四

倫理學極短篇:火箭零件不合




在進行描述倫理或應用倫理分析時,常會犯一個錯誤:把人當成均質的,把二十的他和六十的他放在同一個平面來比較。就像完全不管孔子講話的時空背景與個人狀態,直接把《論語》放在一個平面來比較討論,無法導出具服力的論證。

但今天不看孔子,來看NBA

火箭隊因為開季的隊型打不順,戰績也不好,球員之間的互動不甚爽快,彼此責怪。這種狀況在NBA其實很常見,只是因為火箭隊有林書豪,自然被國球迷放大了一些。

球員之間的互動當然是「運動倫理」,就我個人的看法,其實那些意見表達,就是打不好的瞬間反應而已:我們總是會把責任推給別人。這不是把責任推給別人是對的,而是這種狀況很常見,不需要太看重,出現在運動中也沒有「比較特別」。球隊年長者(教練們)應該要去化解,不然這些人就白請了。

我認為年齡是個很重要的切入點。很多人NBA看久了,看這些球員出現在鏡頭前久了,會誤認這些人和自己一樣睿智:其實大多數的觀眾都比球員年長,甚至年長許多。這些球員自小就把時間花在練球上,是沒社會經驗的中二群,不太能用中青年人的互動模式來套用他們的行為。

火箭隊現在幾個主要球員的年次(民國版)是這樣的:
哈登:78年中
哈沃德:74年底
林:77年中
帕森斯:77年底
阿西克:75年中

NBA球員成為球隊主導力量的年紀,通常較其他團隊職業運動來得早。火箭的這先發團隊是怎樣的年齡段呢?哈登算碩二、碩三這屆的,林書豪帕森斯算碩三、碩四或博一、博二好了。你對這種年紀的人,在團隊合作上會有什麼超卓的期待?你會要求他們表現的像上市公司中階主管那樣?

NBA壓力這麼大,他們起點小衝突,其實也還在合理範圍。如果你想到他們團隊承擔幾千萬美金生意的成敗,不定反而會敬佩起他們,覺得他們的吵鬧還算小意思;如果是你,搞不好早就崩潰或是飛踢踹人了。幾場表現不佳,可能讓自己身價掉了一百萬美金,你能多冷靜?

他們當然不夠健全,因為還年輕。但他們正是因為除了球技之外,還擁有一些其他的能力,其它的「好」,才能走入NBA,成為先發,甚至成為「Big」。 當你看見他們的道德缺失時,往往忽略他們融入場中的一些正確道德判斷。那已經太過自然,成為他的一部份,成為球賽的一部份,卻被你的眼睛跳過了。

當他們在零點幾秒的判斷後把球投出,或是縱身起跳的瞬間,有一種你看不見的德行正在運行。這德行叫「信任」,是團隊運動的道德核心,這是局人都能感受到,局外人卻多半不知其味的神奇感受。他們會生氣、嘴炮,多半是這種德行受到傷害,其實算是正面的反省。

所以我覺得還好呀。讓他們自己慢慢解決吧,這是走向卓越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