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9日 星期一

殺警案的交保作文


日前的夜店殺警案,檢方偵查已告一階段,地院開庭後,決定讓部份的涉案者交保。

雖然之後還有一番法庭攻防、發回更裁的狀況,但我想討論的不是交保金額問題,而是作文的部份。除了要繳交保釋金,審判長還要求涉案者寫二十篇作文,每篇兩三百字。法官也自掏腰包買筆記本給他們寫。

輿論對此反應兩極,有人認為這種做法沒營養,幾歲了還寫作文,也不可能寫一寫勵志文就變好人。法官也說因此收到很多罵他的信。

有人則主張這些涉案者學歷普普,保釋金根本不算什麼,說不定寫作文才是酷刑。

這樣做到底有沒有意義呢?我認為這種要求當然不可能讓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但可讓人進入初階的自我反省,而且這種做法比許多道德教育方式都要有效果。

或許法官知道其中原理,但我相信他應該是無心插柳,意外「插進」當代最流行的道德教育模式。而我就採取這種教學法,在這些作文題目中,有一部份我也曾當作隨堂作業或期考題目。

這二十篇的作文題目,包括了「自我介紹類」,像我是誰、我的童年、父母、家庭、老師、朋友等等,也有「價值類」的,包括我錯了嗎、我的夢想、回憶的悲喜、討厭的人、真正的英雄、做好人之難、誠實、我是好人還是壞人、誠實、善良、忍耐等等,以及「如果人生能再來一次」。

這和道德教育有什麼關係?每個題目本身的意義不大、不夠完整,但全部組合起來,會有某種效果。

當代德行論者以三向度來解構一個人的價值觀。這三個角度分別是「個人參與的實踐活動」、「個人生命敘事史」,以及「所屬社群的傳統價值」,講白話一點,就是「你在幹嘛?」「你怎麼長大的?」「你所屬的團體有什麼主張?」

我們可以透過這三類問題得知當事人的價值來源,並從中尋找改善的可能性。法官出的這些題目都可歸於上述三類,當事人也就可以透過大量作文的活動進行一次全面的自我反省,而觀察者也能由此建構撰文者的價值圖譜。

當然,再次強調,不可能寫一寫作文就痛哭流涕變好人。這些題目是種刺激,是用以刺激寫作者開始自我反省。

如果他認真寫,那麼他就會把自己的人生脈絡回顧一遍,能不能有所體悟,也是看他自己的造化了。如果他隨便寫、亂寫,或完全是掰的,也多少有點作用。只要不是找代筆,就會有用。

亂掰也有作用?

就算寫出全然造假的懺悔文,他也從某種角度思考過自己。要造假,你當然要先確定什麼是真,要確定你想隱藏什麼。所以就算他寫了二十篇「小說」交上去,他也在編造過程中進行某種自我檢視。

但只是「看一看自己的人生」,就能產生作用嗎?

確實如此。

這些嫌犯的涉案動機可能千奇百怪,從蓄意殺人到只是看熱鬧時往前面站了一點,但他們應該都鮮少認真思考過自己的人生。把他們的人生硬拉到其面前,逼他們仔細看一看,就會產生道德壓力。

如果你還是不信,我建議你也可以寫一下這些題目。只要實際操作過,不論是偽造人生或是如實描述,你都會察覺其中的魔力。

我知道你還是會質疑,那不都是小學生程度的作文題嗎?真有這麼屌?

但這種簡單明瞭的題目,才是最銳利的價值切入點。像是「我的志願」,你小學時就會寫,長大反而難寫,為什麼?

不只是因為你已認清社會現實和自我能力,也不只因為你早走在特定的人生方向上。硬掰,你一定會,但掰不出來,不想掰,其實是因為你覺得「愧疚」、「為難」。為什麼?

不是愧對別人,正是因為你覺得對不起自己。對不起那個小時候(能坦然說出志願)的自己,那個曾經「也是好人」的自己。

你曾以為整個世界的所有機會都是對你開放的,但現在你只剩下陰暗狹小的生存空間。不是別人,正是你親手把自己逼進小角落,然後在長大的過程中努力忽視這個事實,裝作遺忘那個曾經存在的小學生。

最可怕的道德壓力,其實就來自那個「小學的我」期待的眼神。當你輕率辱罵那些殺警嫌犯是「廢物」、「垃圾」的同時,你自己又有臉面對那個「小學生」嗎?

不要扯東扯西,有種就去寫作文。